很多坑没写,自娱自乐选手,lof存粮处。

© 南风知我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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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从此我们两不相欠】
赵云发有斑白的时候再回忆起年少做雇佣兵的经历,仿佛仍在眼前的种种让他觉得不真切。
吕布长他十岁,大他一辈,但可能因为这个人太过于不拘礼节,和自己总是没有一点点隔阂。
自己还十五六岁的时候,他就带自己去打过猎,亲手纠正自己的枪法,出战回来的庆功宴也不去,每次都偷偷溜过来找自己,美其名曰“指导”。
赵云当时只觉得想笑,自己再怎么比他小也不是那种文弱书生,战事也经历过几十场了,他不必这么操心的。
但现在想起来就觉得一口气哽在喉头。
他在行动前一晚去了曹营找吕布,他还有话要对吕布说,还有重要的东西没有交给吕布。
以一句好久不见开始的对话,以一句我想抱你结束。
赵云也知道,两个大男人不需要那么啰哩啰嗦,两情相悦又都乐意接受对方那就做呗。
赵云记得军营的榻很硬,搁的他腰疼;赵云记得自己快要叫出来时,吕布捂住自己嘴在耳畔轻轻嘘了一声;赵云记得吕布在自己耳边说的一堆海誓山盟。
那个时候赵云多年征战的身子都受不住吕布的蹂躏,整个人背着身子大喘气,不服输的性格想让他再支起胳膊回身说些什么,但白晃晃的蝴蝶骨经他这么一动在吕布眼里更是显眼了。
吕布这人一点也不温柔,照着白净的后背就是一顿啃。如果对上往常赵云一定骂上吕布两句,但想到明天自己可能就和吕布阴阳相隔了,眼泪也就不受控制的涌出来。
再怎么是英雄,也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子。
“疼?”
疼,是真他妈疼。但今天疼完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。
“别动,我转过来,让我看着你。”

这就是抵死缠绵吧,如果不疼不痒,那不会给人留下印象的。
第二天吕布和赵云交手的时候就像从不认识一样,吕布比赵云高大,方天画戟也比龙枪沉,兵器撞在一起振的赵云几乎拿不住龙枪。
赵云臂上的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,当时只是没法再和人长时间交手了,老了就开始时不时的疼,像是怕赵云忘了吕布一样,一定要一遍遍的挖开伤口让血流出来让疼痛占据赵云的大脑。
军令如山,赵云自然不能违抗,但这样做只有他赵子龙会后悔一辈子。
他一夜之间长大了,不再像个十几岁的孩子了。他开始潜移默化的向吕布改变,吕布喝的烈酒,他喝;吕布喜爱的曲儿,他听;吕布喜欢的地方,他常常去;训兵风格也变得越来越像吕布。

如今赵云不年轻了,已经到了可以抿着清茶看着落花享受生活的年纪了,按理说早该看透这些儿女情长了,但偏偏就是看不透。
他当时觉得撕裂般的痛现在已经没什么感觉了,但是觉得的遗憾和后悔,现在只觉得越来越大,大到每天睁眼看见锈迹斑斑的龙枪时,就满脑子的吕布。

他现在可以早看日出晚看霞,惬意的过晚年生活,但伤好了,疤还在。

“我欠吕布什么?其实我什么都不欠他,他也一样。”
“军令如山,身为将军自然应该明白这个道理,儿女情长在战场上从来都要靠边站。”
“将军过的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,儿女情长这东西哪有时间顾及?对于一个将军来说,最好的死法就是战死沙场。”
“我们两个生死都是天意,活下来的那个自然要好好活着。”
“我从来不后悔爱他,我相信他也一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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